日本某电气公司化工文档英语翻译成中文。
材料安全数据表
GHS分类和产品标签元件
GHS分类
危害健康
急性有毒粉尘/烟雾吸入:第二类
皮肤腐蚀/刺激:第二类
眼部损伤/眼部刺激:第二类
呼吸致敏:第一类
皮肤致敏:第一类
特殊目标器官毒性--单一的接触;对呼吸道的刺激性:第三类
特殊目标器官毒性—反复接触:第一类
环境危害
对水体环境的危害—急性中毒:第一类
提示语:危险
危险说明
吸入粉尘或烟雾是致命的
对皮肤有刺激性
对眼睛有刺激性
如果吸入,可能造成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
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
可能对呼吸道有刺激性
通过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损害肾脏,肝脏,脾脏和肾上腺
对水生生物的毒性很大
危害防范措施
预防
不要吸入粉尘/烟/气体/烟雾/蒸汽/喷雾。
处理后彻底清洗被污染的部分
仅在户外或通风良好的地方使用
受污染的工作服不允许穿出工作场所
避免释放到环境中(-如果这不是预计用途)
戴防护手套
戴眼睛/面罩装置
戴呼吸道防护装置(由制造商/供应商或当局机关指定)
反应
迅速呼叫毒物中心或医生/医师
如有不适,求医或寻求医疗照顾
脱下被污染的服装,在重复使用前洗净
收集溢出物
如果在皮肤上:用大量肥皂和冰清水冲洗
如果吸入:将伤者移到新鲜空气中,在一个适合呼吸的位置休息
如果进入眼内:用清水仔细冲洗几分钟。如果戴有隐形眼镜,方便的话,摘下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
如果刺激皮肤或发生皮疹:求医或寻求医疗照顾
如果出现呼吸道症状,呼叫毒物中心或医生/医师
储存
存储处须上锁
存储在通风处。容器必须盖紧。
处置